关于南江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8日
在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南江县财政局局长 岳梅芳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91万元,为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以下简称调整预算)的10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8,934万元、调入资金28,000万元、上年结余61,1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7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5,14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7,0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33,32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859万元、上解支出26,92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84,0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79,014万元。年末结余54,30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6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4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1,280万元、上年结余12,491万元、调入资金2,27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14,6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609万元、调出资金25,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7,18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86,789万元。年末结余27,862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02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00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021万元。年末无结余。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7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8,934万元、调入资金27,700万元、上年结余55,4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7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5,14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7,050万元、扩权镇上解收入3,37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3,44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348万元、上解支出26,928万元、对扩权镇补助支出30,33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84,05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76,834万元。年末结余46,612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9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4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1,280万元、上年结余11,164万元、调入资金2,278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08,58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9,886万元、调出资金25,000万元、对扩权镇补助支出38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137,18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82,450万元。年末结余26,13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21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700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721万元。年末无结余。
(三)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212,148万元,2024年政府债务增加326,423万元,当年偿还81,930万元,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456,641万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分债务类型看,一般债务余额710,10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46,540万元。2024年新增债务均为省级财政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投向社会事业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农业水利等方面。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有关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意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有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力有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累计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34,325万元,用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3,791万元,支持农业、水利和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3,493万元,有效缓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压力。保持财政适度支出强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23年的523,931万元增加到2024年的563,859万元,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
(二)全力聚焦民生持续改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全县民生支出占比70.7%,民生保障持续增效。完成省定、市自选、县自选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支持落实就业创业优先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5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2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9万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4%、7%,发放救助救济资金21,420万元,切实保障7.6万名困难群众生活。投入6,009万元支持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投入21,361万元保障教育各项政策落实兑现。投入15,513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住房条件。
(三)倾力推动重点战略实施。安排32,892万元推动乡村振兴。安排14,421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21,700万元用于东榆工业园区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安排国债资金40,712万元和国债配套资金10,625万元用于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防洪、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等领域。安排30,000万元支持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G244南江县集州至公山段改建工程建设。安排项目前期、科技创新、工业商贸发展等专项资金8,500万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奋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投入18,355万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投入18,541万元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5万亩。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动态监测,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推动形成财政监督合力。坚守举债政策底线,深化债务风险等级降级行动,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申报再融资债券、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实现化债234,300万元,有效缓释即期债务本息偿付风险,全力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江。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支数据为快报统计数据,年终结算办理过程可能有所变动,届时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4年全县财政平稳运行,是县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指导、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支撑不牢,财源建设还需加力;执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域支出绩效偏低;财会监督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结果运用还需深化;财政资源统筹仍显不足,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机制需要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压力仍然较大,财政运行困难,风险有所显现。对于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新的一年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经济运行整体持续向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存量基础和增量支撑还不够稳固,实现稳定增长压力较大。重点领域保障需求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成为鲜明导向,需要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2025年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的统一部署,充分研判财政经济形势,继续采用“紧平衡”策略,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与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协调一致。二是支出安排突出重点。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可省尽省、有保有压,科学安排支出,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坚持预算法定,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评估)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风险防范严守底线。加强财政运行风险整体评估。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二)2025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需贯彻落实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全方位支持内需提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争取和资金使用监管。支持消费新场景、新品牌打造。支持重大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工业发展。
三是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教育强国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是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支持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支持天府粮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开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优化支出结构,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地见效。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全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5,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3,446万元、调入资金35,000万元、上年结余54,3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2,03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52,270万元(含预备费4,600万元)、上解支出26,13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3,63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2,0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6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0万元、上年结余27,86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88,37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54,31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4,06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8,37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7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万元,收入总计5,76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763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763万元。
(四)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7,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3,446万元、扩权镇上解收入2,500万元、调入资金35,000万元、上年结余46,6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9,235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20,203万元、对扩权镇补助支出19,272万元、上解支出26,13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3,63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9,2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5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0万元、上年结余26,13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84,64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50,578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4,062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4,6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一致。
以上全县及县本级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通过单位申报、财政初审的编制程序,初步形成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五)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是足额安排“三保”预算,2025年“三保”预算已经省财政厅复审批复。二是安排债券还本付息支出52,082万元,其中:本金7,692万元,利息44,39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22,10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22,283万元)。三是本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6,625万元。四是财政预留安排项目前期、科技创新、工业商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不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因此202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重大投资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偿还计划,2025年应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15,96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52,082万元,通过再融资偿还63,878万元。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2025年将从以下方面加强管控:一是加强债务管控。坚守举债政策底线,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将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强化偿债责任。按照“五个一”包干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债务化解工作落实。三是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在保障“三保”落实基础上,通过统筹预算资金、盘活处置资产、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债务展期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有效缓释即期债务本息偿付风险。
四、2025年财政工作
财政部门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南江现代化建设。
(一)切实增强统筹调控。加强财源建设,将产业发展作为税源培植的主攻方向,夯实财政收入存量基础和增量支撑。进一步深研中、省利好政策,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四类区域”发展和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政策机遇,着力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托底性财力补助等政策支持。支持培育主导产业链主企业,厚植财源税基,增强财政发展韧性。强化政策支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壮大地方国有企业,推动盘活国有资产,提升企业营收水平,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持续提升发展能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资源加快向重点领域倾斜和汇集。支持“5+2+3”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融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产业链。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稳住农业基本盘。继续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财政补助、政府采购、财金互动等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提高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项目占比,指导做好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切实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三)精准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切实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全力支持实施省、市、县民生实事。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基本民生事业发展。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支持力度。支持健全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强化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坚决整治侵蚀民生资金行为。
(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用好用足金融支持化债政策,稳步落实既定化债方案,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查关口,坚决防住无预算、无资金来源、超越财政承受能力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三保”预算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强化库款监测调度,稳妥推进存量暂付款处置,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不断夯实财政综合治理基础。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报告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审查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积极配合县人大深化“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广泛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主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奋楫笃行,臻于至善,扎实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努力为南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财力保障!
名 词 解 释
1.减税降费:即税收减免和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针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逐步增大,包括营改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等。
2.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4.零基预算:指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以往会计年度发生的支出项目或支出数额,而是以现有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审议预算期内各支出项目的内容及其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5.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管理模式,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创新手段,也是从根本上提高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6. 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8.政府债务限额: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9.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指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贯通中央、省、市、县各级预算管理,将市县级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对接,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
10.“三保”支出:“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简称,我省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三保”支出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即: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划拨,执行专项监控、监督专项实施、绩效专项评价,确保县级“三保”支出足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11.三管三必须:管资金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管项目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