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总工会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是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责
县总工会是县级地方工会,是全县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和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困难群体,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抓政治教育,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帮助县政府做好省、部级以上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南江县总工会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引领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南江贡献了蓬勃力量。
1.把准政治方向,凝聚团结奋斗伟力。(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以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通过各类学习方式,教育引领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推动主题教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主题党员活动日11次,“机关干部职工提能铸魂”专题学习讨论4次。(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永葆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建劳模工匠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班组等宣讲6场次;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700 余份;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次,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3)强化示范带动引领,营造浓厚氛围。有序推进“最美南江人”评选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劳模105名,积极推荐我县3个单位获得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家单位获得巴中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7名个人获得巴中市五一劳动奖章,红塔社区职工书屋和1名同志获评巴中市“全民阅读”推广基地和推广大使,县总工会荣获全省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2.扛牢责任担当,聚力民生事业发展。(1)帮困助力扎实推进。筹集资金42万元,慰问返乡农民工、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者等1600余名,深入基层工会开展“五个保障计划”培训58场次,帮助22个基层工会建立“五个保障计划”网上工作系统,摸排困难职工20名,帮扶建档困难职工150人;根据驻村轮换人选工作安排,县总工会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相当专业能力的驻村工作队员1名,协助村支两委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普惠服务深入人心。开展“四送四助”,常态化送温暖259人,慰问省部级、市级劳模共105人,“加油满减”“9元生活惠”“5折乘公交”“互联网+南江产”等普惠服务惠及职工 15万人次;在线上线下开展“春风行动”“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民工返岗护航”等活动10场次,帮助实现就业1904人,跨地区组织劳务输出135人。(3)外引内育助力发展。积极抢抓浙川东西部协作机遇,成功探索浙川两地工会职工疗休养、县域经济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三个一”合作机制,推动《东阳—南江职工疗休养合作协议》落实,将光雾和谷、大坝秦源雪酒店纳入职工疗休养基地。助力亿联电商平台新增企业12家、实现产值1500余万元。
3.用心用情服务,提升幸福生活品质。(1)幸福指数有提升。创建“12345”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即:一个中心、两个工作室、三支队伍、四个平台、五种方式,在职工心理健康需求较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心理咨询室32个、职工子女家校共育室2个、工作室103个。截至目前,已发放心理健康宣传资料1.3万份,面询服务972人,电话咨询134人,开展心理测评4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8场,个体辅导231次,团辅8次。(2)文体服务有声势。开展“玫瑰书香”女职工阅读等主题活动4场,组织“百姓网络春晚”“我的家风故事”演讲、革命传统教育5场,组织开展首届“工匠杯”暨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庆“三·八”系列活动;“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征文比赛活动评选出《给丈夫的一封信》等11篇优秀作品。(3)维权服务结硕果。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大讲堂2次,举办《工会法》专题宣传培训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300人次;深入企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5场次,配合县人社局开展劳动关系专项执法检查2次;持续用活“1+N”多元联动维权机制,协调处理维权案件18件,接待来访职工(农民工)130人次,赴省内外帮助266人追回工资和赔偿金1178.25万元;一名工作人员荣获“全省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技能竞赛”三等奖。
4.切实大抓基层,壮大工会队伍力量。(1)基层组织建设需要提质扩面。聚焦“县级工会加强年”行动,按照“党员干部+业务骨干”模式,选派蹲点人员赴正直镇七彩长滩工联会、公投集团常态化开展工会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社区职工烦心事、办实事76件,打造示范村工会1个,新建基层工会组织95个(其中:新就业形态工会 16个),新增工会会员7726人。(2)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措施5项9条;高质量召开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制作廉政文化墙,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双责”约谈会1次,集中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3次。(3)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打造忆联电商工会联合会“会、站、家”一体化活动阵地1个,建成“户外劳动服务站点”21个、“职工书屋”5个、“妈咪宝贝屋”5个,新建职工之家5个;联合组织开展政策宣讲2场次,组织324名基层工会主席,开展全县工会系统业务工作培训。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总工会为中共南江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内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县总工会现实有人数29人,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名,机关工勤1名,领导职数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经审会主任1名。县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南江县工人文化宫(南江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编制4名,实有人数1人,引进人才1名(不占编制);社会化工作者13名。县级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公益性岗位1名,见习生6名。退休人员共10名,长赡人员4名。
第二部分是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6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8万元,增长64%。主要变动原因系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在2023年列支及正常性工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7万元,占40.13%;项目支出217.33万元,占59.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均为3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41.98万元,增长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在2023年列支及正常性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1.95万元,增长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在2023年列支及正常性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94万元,占87.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8万元,占7.54%;农林水(类)0.14万元,占0.04%;卫生健康支出(类)8.65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88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万元,比2022年减少17.63万元,下降57.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举办全县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导致2022年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南江县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度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1个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南江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对2023年度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南江县总工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取基层工会缴纳工会经费。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会行政事务的正常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缴纳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总工会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总工会是中共南江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南江县工人文化宫(南江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总工会是县级地方工会,是全县各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和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困难群体,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抓政治教育,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帮助县政府做好省、部级以上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总工会为中共南江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内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县总工会现实有人数29人,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名,机关工勤1名,领导职数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经审会主任1名。县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南江县工人文化宫(南江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编制4名,实有人数1人,引进人才1名(不占编制);社会化工作者13名。县级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公益性岗位1名,见习生6名。退休人员共10名,长赡人员4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7万元,占40.13%;项目支出217.33万元,占59.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提高履职效能。
(1)困难救助方面:慰问返乡农民工、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者等1600余名,深入基层工会开展“五个保障计划”培训58场次,帮助22个基层工会建立“五个保障计划”网上工作系统,摸排困难职工20名,帮扶建档困难职工150人。
(2)驻村帮扶方面: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相当专业能力的驻村工作队员1名,协助村支两委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普惠服务方面:开展“四送四助”,常态化送温暖259人,慰问省部级、市级劳模共105人,“加油满减”“9元生活惠”“5折乘公交”“互联网+南江产”等普惠服务惠及职工 15万人次;在线上线下开展“春风行动”“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民工返岗护航”等活动10场次,帮助实现就业1904人,跨地区组织劳务输出135人。
(4)职工教育方面:在职工心理健康需求较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心理咨询室32个、职工子女家校共育室2个、工作室103个。发放心理健康宣传资料1.3万份,面询服务972人,电话咨询134人,开展心理测评4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8场,个体辅导231次,团辅8次。
(5)维权服务方面: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大讲堂2次,举办《工会法》专题宣传培训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300人次;协调处理维权案件18件,接待来访职工(农民工)130人次,赴省内外帮助266人追回工资和赔偿金1178.25万元。
2.预算管理。
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压缩公务业务费,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无预算不支出”,按照进度支付各类款项,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年中无调整,预算年终无结余,做到了收支平衡。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3.财务管理。
我会出台《南江县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关键岗位的职能职责,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确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和使用范围,且将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并结合《南江县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专项资金的目标绩效。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合法、有序、高效”的原则使用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按时申报计划并支付。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金使用。
4.资产管理。
我会资产均属于公会资产,不涉及财政国有资产。按照《四川省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单位使用”的原则,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
5.采购管理。
南江县总工会不涉及政府采购管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4.3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9.7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1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9.2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9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指标依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相应的绩效指标。具体为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包含帮扶救助人数大于等于130人、发放省级劳模慰问人数大于等于32人、送温暖慰问人数大于等于194人、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个数21个。效益指标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影响带动本地区、本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困难职工困难情况95%以上。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职工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内容较为完整,且绩效指标设置与绩效目标内容相符。
2.项目执行
按照文件要求申报,自专项资金到位后,我会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严格审核省部级劳模、困难职工身份、收入和困难情况,做到基础信息准确、困难情况详实、困难劳模、职工不遗漏。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确保发放资金数额准确、专款专用、及时到位。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119.266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1.07万元,因有2名劳模去世和1名劳模接受调查,故有0.63万元劳模补助资金暂未发放,实际发放10.44万元,0.63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79.296万元,因资金下达错误0.57万元未发放,实际发放78.726万元,0.57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全省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19.4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9.5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3.目标实现
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119.266万元,实际发放资金118.07万元;结余资金1.2万元,已经由财政收回。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由基层工会申报,深入到基层工会家访,针对实际困难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帮扶到点上;困难劳模在登记造册的省部级劳模中,由本人申报,省市县总工会逐级审核,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为困难劳模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发挥劳模带动作用,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精准度高,专项资金真正用到了劳模、困难职工身上,切实让他们共享改革成果,增强他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南江县总工会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会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行为。每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情况来看,本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总评分96分,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单位预算的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编制有待改进;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2.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2
南江县总工会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南江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工会职能。由南江县总工会组织实施本项目,让省部级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1)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该项目经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97号)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建[2022]49号)文件要求申报。
(2)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该项目经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16号)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23]29号)文件要求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例、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单位实际,我会严格按照《南江县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劳模、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资金,送温暖慰问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执行有效且及时,资金无截留、无挪用。该项目资金作为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属于财政拨款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范围。按文件要求申报用款计划,在财政审批后,按实际发生额采用邮储代发支付方式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会对省部级劳模、困难职工和符合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对象的其他职工发放慰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于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县省部级劳模、困难职工、特困企业职工和符合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对象的其他职工发放慰问资金。
2.项目应实现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情况、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99.336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1.14万元,因有一位劳模去世,故有0.21万元劳模补助资金暂未发放,实际发放10.93万元,0.21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60.796万元,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27.4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2)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119.266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1.07万元,因有2名劳模去世和1名劳模接受调查,故有0.63万元劳模补助资金暂未发放,实际发放10.44万元,0.63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79.296万元,因资金下达错误0.57万元未发放,实际发放78.726万元,0.57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全省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19.4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9.5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自专项资金到位后,我会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严格审核省部级劳模、困难职工身份、收入和困难情况,做到基础信息准确、困难情况详实、困难劳模、职工不遗漏。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确保发放资金数额准确、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申报内容与实际结果相符合,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97号)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建[2022]49号)文件要求申报,下达预算资金99.336万元。
2.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16号)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23]29号)文件要求申报,下达预算资金119.266万元。
3.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资金计划:省部级劳模补助11.14万元,困难职工专项帮扶60.796万元,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27.4万元,由省财政拨付。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上年度工作要求申报,2023年度资金已全额到位。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计使用99.336万元,使用完成率99.78%。因1名劳模去世,剩余0.21万元未发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会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账核算,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资金计划:省级劳模补助资金11.07万元,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79.296万元,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19.4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9.5万元,由省财政拨付。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本年度工作要求申报,现资金已全额到位。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计使用118.066万元,使用完成率98.99%。因资金下达错误0.57万元和2名劳模去世及1名劳模接受调查0.63万元未发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会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账核算,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9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16号)的要求,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要求申报,财政审核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据实结算”的原则。
(三)项目监管情况
自专项资金到位后,我会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严格审核省部级劳模、困难职工身份、收入和困难情况,做到基础信息准确、困难情况详实、困难劳模、职工不遗漏。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确保发放资金数额准确、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2022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99.336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1.14万元,因有一位劳模去世,故有0.21万元劳模补助资金暂未发放,实际发放10.93万元,0.21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60.796万元,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27.4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2)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119.266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1.07万元,因有2名劳模去世和1名劳模接受调查,故有0.63万元劳模补助资金暂未发放,实际发放10.44万元,0.63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79.296万元,因资金下达错误0.57万元未发放,实际发放78.726万元,0.57万元等待年终财政清算收回;全省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19.4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9.5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位。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困难职工由基层工会申报,并深入到基层工会家访;困难劳模在登记造册的省部级劳模中,由本人申报,省市县总工会逐级审核,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帮扶;针对实际困难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帮扶到点上。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精准度高,把专项资金真正用到了劳模、困难职工身上,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年初绩效工作已经完成了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做到了厉行节俭。仔细审核基层上报困难劳模情况,确保每笔资金都能及时发放,并为困难劳模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发挥劳模带动作用,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让困难劳模、困难职工真正得到帮扶救助,同时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关爱,激发工作热情,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切实让他们共享改革成果,增强他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可持续效益:通过对劳模、困难职工救助、对劳模群体的宣传,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及困难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将在一段时间内在社会上形成“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风气,社会氛围基本形成,达到预期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基层工会的情况反映,以及对劳模及困难职工本人的随机电话调查,没有对这一项目开展效果不满意的反映,满意度指标达到年初预期。
五、评价结论
我会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等情况。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我会自评,综合得分为97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存在个别人员联系方式登记有误。
2.单位预算的支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编制有待改进,需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二)相关建议
1.及时更新帮扶对象信息库,保证数据的有效性,确保后续工作的回访,精准掌握信息。
2.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有计划、有组织、有效率地开展工作,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