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和获取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设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设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南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目录编排体系

   南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江县人民政府及县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县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点获取《南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 scnj.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邮 编
办公室 8222518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财务股 8231431 上午: 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 8855851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所有者权益股 8228083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 8232737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地质灾害防治股 8234510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督察股 8222057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地质勘查与矿产管理股 8205286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8222019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国土空间规划股 8234534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 8234533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开发利用股 8234542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信访股 8226355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机关党委 8234532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行政审批股 8233377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635600
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受理单位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讯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联系电话:0827-8222518,邮编:635600。

(二)行政复议:南江县人民政府,通讯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党政中心3楼,联系电话:0827-8222268,邮编:635600。

(三)行政诉讼: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大道中段,联系电话:0827-3369016,邮编:636063。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