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11:36 浏览量: 字号:


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巴学助20234)精神,切实做好南江县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资助标准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程序

1.组织学生申请。高中学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附件2)、社保卡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贫困佐证材料等。

2.审核报送材料。高中学校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毕业学生是否符合要求、录取院校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学生账号信息和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20日将附件1、附件2、社保卡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贫困佐证材料上报教科体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225188,联系人:谭双青,邮箱:214467963qq.com

3.资助名单报送。县教科体局对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的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误的名单通过系统(u.cedf.org.cn)上报市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市贫困学生救助中心汇总审核通过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4.资助资金发放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之内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社保卡。

5.当年工作总结。当年工作完成后,各高中学校应向教科体局资助中心提交工作总结,其内容应包括当年最终确定的资助学生总名单、资助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好的做法及典型案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

、注意事项

1.高中学校应参照往年资助情况,合理组织各批次资助名额。根据设定的时间节点,分批审核、报送,以便上级主管部门分批审核上报

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终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时,直接取消其资格,不予资助。

3.取消资格和最终汇款失败的学生,不列入当年完成的资助名额。

 

附件:1.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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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 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docx